导读:
竹林桥镇中心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机构及制度,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学校在夏季来临之际及时印发《关于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和《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通过家访、家长会、校讯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
3、学校每年开展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学校建立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机构,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德育处负责,利用国旗下讲话、办专栏等形式实施防溺水教育管理。
5、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班级黑板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6、学校要认真执行学生缺勤原因追究制度,各任课教师在上课前必须检查班级到校人数,如有缺勤的学生,任课教师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必须联系家长(监护人)清楚学生缺勤原因。
7、学校(任课教师)组织各类室外活动时,教师必须管理好相应班级学生,做到管理不脱离视线。
8、保安、门卫发现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单独离开学校的,必须联系值日领导或该生班主任,没有班主任同意不得让学生任意外出。
9、学校认真落实防溺水安全“六不”教育活动要求,如发生学生溺水事件,学校应立即启动、落实学校防溺水安全预案,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处置详细情况,以便积极沟通处理好事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