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南方周末记者从参与此次庭审的人士李明(化名)处得知,这场庭审从上午9点半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半。除去午餐、晚餐间歇,这场庭审持续约12个小时。
南方周末记者从参与此次庭审的人士李明(化名)处得知,这场庭审从上午9点半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半。除去午餐、晚餐间歇,这场庭审持续约12个小时。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律师认为搜查手机不符合程序
李明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二审庭审的一大半时间都围绕张波和叶诚尘的辩护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进行。其中一项是针对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
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公安机关经过检验张波、叶诚尘的手机,从叶诚尘的手机中恢复与张波微信聊天记录17557条。
这些聊天记录证实,叶诚尘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的事实为由,多次催促张波杀死两个小孩。张波在2020年10月25日告诉叶诚尘,已决定下周再接女儿过来,并表示已下定决心要杀死小孩。叶诚尘以分手相威胁,张波表示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已布局好了。
南方周末记者获悉,2020年11月2日案发后,张波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11月3日,办案民警在讯问张波情况时,通过查看张波的手机,发现他在2020年10月23日晚上10时39分和10时42分,通过手机百度查阅“2娃同时摔到地上”的内容。之后又发现张波删除了和叶诚尘的聊天记录。因此,公安机关怀疑该案为一起刑事案件。询问结束后,民警扣押了张波的手机。
李明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二审庭审时,张波的辩护律师认为,警方在扣押张波手机时没有出具搜查证或扣押证。
“警方的怀疑不能作为搜查扣押的依据。”张波的辩护律师援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根据该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犯罪,“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叶诚尘的辩护律师也在二审庭审时提出对聊天记录内容作非法证据排除。理由是,当时对叶诚尘还没有立案,扣押她的手机是非法的。叶诚尘的辩护律师还询问了出庭作证的、恢复数据的警察两部手机送检时密封等问题。
此外,张波的辩护律师还提出要对张波的第一次、第二次讯问笔录等作为非法证据排除。他指出,这两次讯问涉嫌疲劳审讯。第二次录音录像显示,几乎从开始到结束,张波几乎全程处于偏头、趴桌上睡觉的状态。
李明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法官表示,对二人辩护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均不启动调查程序。
二人均表示对方先提出杀人
二审庭审时,张波的翻供颇让人意外。
根据一审判决书,在一审开庭时,张波对指控的基本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
一审判决认为,张波关于他抱住两个小孩双腿,将他们同时从飘窗处扔下楼的供述,与飘窗窗台上有张波的赤足足印、飘窗下侧窗框边缘有孩子的掌纹痕迹、坠楼现场有孩子的血迹等相互印证。
据澎湃新闻报道,对于张波的辩解,检察官当庭反问张波,既然你没有杀害孩子,为什么要删除和叶诚尘聊天记录逃避侦查,为什么要给陈美霖(张波的前妻,孩子的生母)写信忏悔并希望求得原谅?张波对此没有回应。
叶诚尘则表示,自己的行为算不上“逼迫”。李明回忆,庭审时,法官问叶诚尘,张波是不是在杀人前找她商量过?叶诚尘表示,二人商量过。法官又问,说谁提出来要杀孩子,叶诚尘回答,是张波。
面对法官提出的相同问题,张波的回应则是,是叶诚尘最早提出杀孩子的想法。
不过,二人在现场的对峙并不激烈。“张波只是简单回答了是叶诚尘,说完这句就不再说了。”李明说。
针对到底是谁先提出的杀人,在一审开庭审理阶段双方就有过不同表述。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二人的微信聊天内容和在案其他证据都不能证实这一问题,认定是谁提起杀人是张波或叶诚尘的证据都不能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李明回忆,张波的辩护律师还提到,“一审审理时有个事实被遗漏”。案发前,叶诚尘还以跳楼逼迫张波动手。不过,在庭审时,张波没有对这一说法作出回应。
在二审庭审最后陈述阶段,翻供的张波还是表示,无论如何,即使自己被判死刑立即执行,还是要请陈美霖原谅,“我做了对不起你和孩子的事情,我也要作心灵上的忏悔”。
据澎湃新闻采访到的参与庭审者回忆,叶诚尘在二审时并无悔罪表现,她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情绪都比较激动。在最后陈述时,她表示自己案发时不在现场,最多是从犯,她有精神病,希望法院判刑时能对她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