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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历年三本分数线

导读:

关于广西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县高校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我区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9 〕 2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区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将划定的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07 分,文史类 523 分。 二、本科第二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43 分,文史类 467 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06 分,文史类 432 分。 四、高职高专(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 262 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 / 术科): 285 分 / 84 分。 独立学院本科(文化 / 术科): 253 分 / 73 分。 高职高专(文化 / 术科): 200 分 /60 分。 六、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09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08 〕 14 号)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清华大学等 13 所高等学校 可自行划定本校全部或部分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它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分别按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0% 和高职高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 计算,各批次文化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 266 分 艺术文类: 280 分 独立学院本科 艺术理类: 244 分 艺术文类: 259 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 183 分 艺术文类: 183 分 七、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以及区外其它地方所属高校,在其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以执行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八、院校的艰苦专业和独立学院在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以适当降分,择优录取。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二 ○○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广西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县高校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我区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9 〕 2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区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将划定的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507 分,文史类 523 分。 二、本科第二批(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43 分,文史类 467 分。 三、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 406 分,文史类 432 分。 四、高职高专(含 A 类、 B 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 262 分。 五、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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